當一個人看到老人摔倒,或者看到婦女兒童等需要幫助時,伸手給予幫助是普遍心理。如果一個社會存在很多欺騙和陷阱的話,伸出去的援手最終會收回。
重建社會信任體系
來源:中國科學報 2014-2-28 王劍
當前,扶不扶倒地老人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公共話題,受到輿論高度關注,甚至成為網(wǎng)絡熱搜詞匯。最近發(fā)生的多起類似事件讓這個話題再次升溫。一旦有老人倒地,主動攙扶怕被訛,不攙扶心里又過意不去,這是人們最真實的矛盾和糾結(jié)。原本再簡單不過的助人之行,現(xiàn)在卻需要左右權衡,再三斟酌,實在令人尷尬。那么,這一困境背后的社會原因是什么?我們應該通過哪些途徑來解決這道難題?道德、法律、社會保障體系如何協(xié)同運作、共同發(fā)揮效應?圍繞這些問題,《中國科學報》記者專訪了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強。
《中國科學報》:有人認為,老人之所以將救助者指認為撞人者,是因為老人沒有醫(yī)療保險,試圖以此獲得醫(yī)藥費。相應的解決辦法是設立老人跌倒險或者老人意外險。對此您的看法是什么?
李強:我認為現(xiàn)在的焦點是,老人摔倒產(chǎn)生的醫(yī)療費由誰來付,實際上這也是每次產(chǎn)生矛盾沖突的核心問題。
一般來說,在社會保障體制比較完善的國家和地區(qū),無論老年人碰到什么情況,總能有相應的保障來承擔其醫(yī)療費用,從而就不會產(chǎn)生所謂的醫(yī)療費由誰來付的問題,當然后面就不會產(chǎn)生連鎖的問題。
目前我們的保障體制確實存在漏洞。第一,它反映出我們的醫(yī)保體制還沒有實現(xiàn)全覆蓋。第二,即使被覆蓋的那部分,也是不同體系的保障。比如,城市和農(nóng)村屬于兩個體系。事業(yè)單位、政府機關以及企業(yè)各有不同的保障體系。同時,社會上有很多人尚未參加各種保障或保險。
中央已經(jīng)提出,到2020年社保體系要完成覆蓋城鄉(xiāng)全體居民。因此,我們在建設過程中要逐步把相關體制一一建立并完善起來。當然,這個難度非常大,過程比較漫長。
至于給老人設立“跌倒險”,我覺得應該有兩種途徑,一是市場型、個人付費的商業(yè)保險,其實這個險種當中已經(jīng)包含人身意外傷害險。另一種,針對老人跌倒設立社會公益型的保險,難度較大。如果能夠全部覆蓋老年人醫(yī)療的話,不管是他跌倒還是突發(fā)疾病,或者意外,都可解決。
如果我國政府能多拿出一部分社會稅收來幫助老年人,包括社會中其他弱勢群體,讓老年人有了相應的福利,我想,“扶不扶”的問題應該會逐漸消失。
《中國科學報》:也有人認為,應該通過立法來保護見義勇為的好人。法律能解決道德領域的問題嗎?
李強:法律和道德是兩個維度,法律不能簡單地解決道德領域的問題,反之亦然。
地方政府設立相關法律都是對見義勇為行為的保護,但這些地方性法規(guī)未必能解決道德領域的問題。法律對行為制定出非常嚴格的規(guī)范和標準,而道德實際上是通過社會輿論對每個人的行為進行約束,一個人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道德,但并沒有違反法律。一個社會的構建必須法德并重。道德最終是受一個人的價值觀、世界觀的約束,所以道德建設要從小培養(yǎng)。
立法保護好人的思路是想在法律框架下對道德行為進行規(guī)范,但法律約束只是一方面,同時還要靠輿論監(jiān)督、批評。
《中國科學報》:扶助弱者原是人性的本能,是什么使今天的中國人不敢實踐這一本能?
李強:社會正常運作要有“社會信任”。一旦失去了社會信任,這個社會就無法運轉(zhuǎn),一個社會中,多數(shù)人具有同情心、懂得禮義廉恥,其前提是社會要有信任。
當一個人看到老人摔倒,或者看到婦女兒童等需要幫助時,伸手給予幫助是普遍心理。如果一個社會存在很多欺騙和陷阱的話,伸出去的援手最終會收回。
當前社會失去信任的原因比較復雜,各種各樣的行騙伎倆層出不窮,違背社會誠信的事情比比皆是。一個社會的矛盾經(jīng)過相當長時期的積蓄才會形成信任危機這種局面。誠信一旦摧毀了,復建非常難。
中央近期重新強調(diào)了24字的核心價值觀這一基礎道德理念。社會要想和諧就必須實現(xiàn)基礎價值觀的認同,要在每個人心中構建起正確的核心價值觀,從而一步步地重新構建起社會整體的、人與人之間的信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