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legal.gmw.cn/2020-05/25/content_33858413.htm
民法典物權編草案首次提出“居住權”制度,,規(guī)定“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,,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權,,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”,。
那么,這一法定居住權與我們常說的居住權一樣嗎,?它對保護弱勢群體權益有什么作用,?
夫妻之間居住同一房屋,適用居住權制度嗎,?
未成年人在長大之前住父母的房子需要居住權嗎,?
照顧老人多年的保姆在老人去世后享有居住權嗎?
到底什么情況下才適用法定居住權,?
……
今天,,《光明云說法·民法典專家談》第二期聚焦物權編草案“居住權”問題,讓我們一起來聽民法典編纂專家的解讀。
本期嘉賓:申衛(wèi)星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,、教授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