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的四種境界
馮友蘭
在我所著《新原人》(人性新論)里,我說過自己的看法:人與其他動物不同,在于當他做什么事時,他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什么事,并且自己意識到,是在做這件事。正是這種理解和自我意識使人感到他正在做的事情的意義。人的各種行動帶來了人生的各種意義;這些意義的總體構(gòu)成了我所稱的“人生境界”。不同的人們可能做同樣的事情,但是他們對這些事情的認識和自我意識不同,因此,這些事情對他們來說,意義也不同。每個人有他的生命活動的范圍,與其他任何人都不完全一樣。盡管人和人之間有種種差別,我們?nèi)钥梢园迅鞣N生命范圍歸結(jié)為四等。由最低的說起,這四等是:一本天然的“自然境界”,講求實際利害的“功利境界”,“正其義,不謀其利”的“道德境界”,超越世俗、自同于大全的“天地境界”。

1946年5月3日,西南聯(lián)大結(jié)束之際,聯(lián)大中文系全體師生在教室前合影。二排左起:浦江清、朱自清、馮友蘭、聞一多、唐蘭、游國恩、羅庸、許維遹、余冠英、王力、沈從文
一個人可以按照他的本能或社會習(xí)俗而生活。這樣的人好像兒童或原始社會中的人,他們做各種事情,而對自己所做的事缺乏自覺,或并不真正意識到它的意義。因此,他所做的對自己并沒有什么意義,這種人生是“自然境界”的人生。
還有一種人,他有私,時刻意識到自己,所做的事情都是為了自己。這不一定表明他就是全然不講道德。他也可以做一些于別人有益的事情,但他這樣做的動機是為了自己的好處。因此,他所做的每一件事,對他自己來說,都是“有用”的。他的人生境界可以稱作“功利境界”。
還可能有些人,懂得世上并不是只有自己,還存在著一個社會,它是一個整體,自己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。本著這樣的理解,他做任何事情,都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好處;或者用儒家的話來說,他行事為人是為義,而不是為利(“正其義而不謀其利”),他是真正有道德的人,所做的都合乎道德,都具有道德的意義。他的人生境界可以稱之為“道德境界”。
最后,人也可以達到一種認識:知道在社會整體之上,還有一個大全的整體,就是宇宙。他不僅是社會的一個成員,還是宇宙的一個成員。就社會組織來說,他是一個公民,但他同時還是一個“天民”,或稱“宇宙公民”。這是孟子早已指出的。一個人具有這樣的意義,在做每一件事時,都意識到,這是為宇宙的好處。他懂得自己所做的事情的意義,并且自覺地這樣做。這種理解和自覺使他處于一個更高的人生境界,我稱之為在精神上超越人間世的“天地境界”。
在這四種人生的境界中,前兩種都是人的自然狀態(tài),后兩種是人應(yīng)有的生命狀態(tài)。前兩個境界可以說是來自天然,后兩種境界則是人自己的心靈所創(chuàng)造的。自然境界是最低級的存在,功利境界比自然境界稍高一點,更高是道德境界,最高是天地境界。這樣排列是因為,自然境界的人生不需要對人生有任何理解和自我意識;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需要有一點對人生的理解和自我意識;天地境界需要的人生理解和自我意識則最高。道德境界所講求的是道德價值,天地境界所講求的則是超越道德的價值。
馮友蘭(1895-1990),字芝生,河南唐河人。哲學(xué)家。1928年至1952年在清華大學(xué)任教,曾任秘書長、哲學(xué)系主任、文學(xué)院院長、代理校務(wù)會議主席、校務(wù)會議臨時主席等。1955年當選為中國科學(xué)院哲學(xué)社會科學(xué)學(xué)部委員。
注:節(jié)選自《中國哲學(xué)簡史》第二十八章“人生的境界”一節(jié),該書為馮友蘭1946年至1947年以英文所著,后有多種他人翻譯版本。
供稿:校史館
編輯:李華山
審核:周襄楠